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悚然又喊前辈对不起,光速滑跪埋头当鸵鸟。
……要是怕被听到就不要这么大声啊!
心里吐槽归吐槽,他的描述我还是听了进去:想也不用想,在史卡鲁眼里可能很多人都不太好说话,但我莫名对他口中的以前的里包恩产生一种新鲜的、探究般的好奇心。
沉思半晌,我捧起水杯抿了两口,再发问:“那他一直都没什么变化吗?”
史卡鲁正支起身,狠狠吃了口布丁压压惊。他听完后含糊回道: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在我看来是……”咕咚地咽下甜品,小朋友偷偷摸摸瞥了眼浴室,压得小声些,“就是没变啊,和可乐尼洛前辈、拉尔大姐一样又凶又狠!我史卡鲁大人迟早有一天会让他后悔把我当跑腿小弟。”
可乐尼洛和拉尔应该也是在那时差不多处境的人吧。
这回我听了深有同感,庄重地点了点头,“没错,他有时候是凶巴巴的。越长大越凶。”
“对吧!本大爷从来不说假话!”
史卡鲁似是没料到我也能心生共鸣,顿时激动起来。我眼看他又要好了伤疤忘了疼,连忙在唇边竖起食指,示意他小点声。
小鬼于是浑身一滞,满头大汗地急刹车,用几乎听不清的气音补充说道。
“我觉得其它人都或多或少有变化,连拉尔大姐结婚后都明显变了,但里包恩前辈一直都这样。”他毫无保留地跟我抱怨,“该死!他要过生日了,明明又要老一岁,竟然还那么爱使唤别人!”
我闻言怔了怔,放下手里的水杯,半趴到茶几上,同样小声地凑近一些问:“他生日快到了?”
“是啊,”史卡鲁忿忿道,“下午里包恩前辈就是用这个理由命令我去抽奖,然后把奖品送给他。”
“具体是哪天?”
“说是十三号。”
“你呢?”
“诶?啊?我、我八月八。”
这小鬼的已经过了啊。
我摁开手机一看。今天已经十月七号了,十三号那天甚至还是工作日。
因为之前一直没聊到相关的话题,我也不知道里包恩居然这么快就要到生日。我不免严肃地考量片刻。
首先,我知道里包恩是个挺乐意讲究仪式感的人,那么在这个理解下,别人给他置办生日惊喜他应该都会欢迎。
但问题在于,他会喜欢怎么过生日呢?
我想起小时候爱过生日,形式就是等着妈妈下班买个蛋糕回来一起吃。后来长大几岁,家里关系愈发严峻,无论是我妈还是我爸都没空在意这种事情,在两次三次忘记我的生日后,即使在我要求之下陪我过了,在蛋糕面前也无非是继续复盘上一次的考试情况:
教训我哪里粗心,分析这个成绩能考上什么学校,告诉我长大一岁要更聪明懂事,强调这个蛋糕是谁谁谁百忙之中抽空买来的。
我后来没再提醒,也慢慢不喜欢过生日了。朋友问起来,也只以“我不在意这种小事”这样
耍帅的话搪塞过去。
等度过青春期最执拗的一段日子,我逐渐看开,但对于生日的重视感不知不觉已经远远落后于别人。到最后,没人提醒的话就会直接忘掉,比起不喜欢,更大一部分是不习惯。
被前任追求的那两年倒是有被追着问生日。我直到答应后才告诉过他,结果好景不长,没等到那天我就把他踹得远远的。
因此突然这么一提,我竟然只能想到最无趣、最传统的庆祝方式。
等等,大学的时候是怎么给舍友准备惊喜来着?
我仔细回想,也只记得几个舍友各有各的忙,要么常年不在宿舍、一下课就跑出去打工拼搏;要么脚不沾地地参与社团与学生工作;要么卷生卷死地早出晚归泡在图书馆。
她们也不太在乎这些,生日要么是刚好在假期,已经回家了;在学校过的,也通常是忙到很晚的时候摸黑回宿舍,大家突然开灯放小彩炮,摆好蛋糕。
虽然惊喜又开心,但其实所有人都困得脸都要埋进奶油里,所以草草了事。更别说并不是每一年都能记得每个人的生日。大家后来都佛了。
“…………”
我思考着,严肃地搞定工作,严肃地翻出备用铺盖把史卡鲁安顿在客厅(他后面一直在鼓捣没反应的通讯和传送设备,是手表的样式),严肃地搓了个澡回到卧室。
穿着睡衣的里包恩早早地坐靠在床头,翻我新买的杂志。
不知为何,我原本下意识板着的脸忽地放松了些许。心里紧接着淌出一股道不清由来的平和。
好吧,我也是一时间傻了,才如临大考似的考虑那么久,明明我比谁都知道生日最重要的是开心而非形式——我不是过于重视这个东西的人,里包恩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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