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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导致爱丽丝对前往霍格沃茨上学没多少渴望,她更愿意待在自己家人身边,跟他们四处旅行,听艾伯特言传身教。
艾伯特是最好的老师,总能不经意间教会他们很多东西。待在阿瓦隆生活的那段日子,是爱丽丝最幸福的时光,她现在会的很多东西,都是那时候艾伯特手把手教会的。
这使得爱丽丝受到艾伯特的影响,也继承了他的部分思维方式,让这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变得像自己的父母年轻时候那般成熟。
尽管那样的成熟有几分是小姑娘特意伪装出来的,但年仅十一岁的爱丽丝确实算得上是个心智成熟的天才,不仅拥有超高的智慧,还继承艾伯特的魔法天赋。
一阵敲门声打断了爱丽丝的思绪,她抬头的时候,看到有个很漂亮的金发姑娘小心翼翼地将脑袋探进来。
“对不起,我能坐在这里吗?外面都坐满了!”
那名金发姑娘看上去略显不安,似乎生怕遭到拒绝。
其实,自从第二次巫师战争后,霍格沃茨的学生数量明显少了。
“哦,当然,坐吧。”
爱丽丝不难看出对面有与自己结交的意思。
“我叫达芙妮,达芙妮·蒙巴顿!”金发姑娘自我介绍道。
“那个蒙巴顿?”爱丽丝愣了下,好奇地问道。
“对,就是那个蒙巴顿,你呢?”达芙妮明知故问。
“爱丽丝,爱丽丝·安德森。”爱丽丝微笑着自我介绍道。
“那个安德森?”
达芙妮眨了眨好奇的大眼睛,装出开学第一天就遇到名人的惊讶。
她其实是听说艾伯特·安德森的女儿就在这边才特意过来的。
“对,那个安德森!”爱丽丝微笑着点了点头。
“我也买了本《艾伯特的简易一餐》,还让我家的厨师照着做,她说艾伯特肯定是个喜欢四处旅行的美食家,那本书里有不少美食来自世界各地,不仅做法简单,味道也都不错。”
达芙妮在说话间,从皮箱里取出一本书,滔滔不绝地说:“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艾伯特的生活小窍门》,只可惜我还没学会书上那些小魔法,最多只能让火柴稍微变尖……”
爱丽丝·安德森有些沉默。
是的,她的父亲在英国最出名的原因居然不是曾杀死大名鼎鼎的黑魔王,带领大家彻底终结第二次巫师战争,而是出版了一本受无数巫师家庭欢迎的《艾伯特的简易一餐》。
对广大每天吃饭仅是维持生命活动的巫师家庭来说,这本教导大家如何快速制作简单、快捷美食的书籍,刚出版就受到广大巫师家庭的欢迎。
至于为什么叫《艾伯特的简易一餐》,爱丽丝其实问过赫敏小姐,后者的回答是她觉得用艾伯特的名字,才能让这本书刚出版就受到广泛关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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