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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抬头看了前面坐着的严柏宗一眼,严柏宗在最前面一排坐着,低头在看手机。
他大概能猜到严柏宗为什么会给他这样的评论。他扯开嘴角,露出一丝苦笑。暖暖的风吹着他的脸颊,他看到马场上奔跑的骏马,或雪白或乌黑或棕红。
有些事书中注定,就是他命中注定,但他不能偏离,好似飞蛾扑火。
他们几个朋友要赛马。
祁良秦不会骑马,严松伟让他在旁边看着,还给了他一个望远镜:“等会跑远了看不清,你拿着这个,看老公怎么赢过他们的。”
祁良秦接在手里,自己在车上坐着,他们几个进去换衣服,不一会都出来了。
居然各个都是大长腿,穿着骑马服。
骑马是一件比较危险的运动,对于马术运动而言,头盔、马靴和防护背心是最重要的安全保障。在进行场地骑乘时,头盔、防护背心必不可少。只要不是个头太矮或者体型太胖,穿上骑马服都是英姿勃发。
但祁良秦的目光还是全都被严柏宗吸引过去了。禁欲气质的严柏宗,太适合这种有些绅士风格的装扮了,他的脊背那么高挺,他的腿那么长,优雅而威严,他让祁良秦明白为什么马术运动被成为贵族运动。他穿着马靴那么帅,长臂夹着头盔往前走,时不时和身边人低语两句,帅的简直叫他跺脚。
真的很帅很帅,怎么会那么帅,祁良秦听到自己的心门打开,他心跳动的厉害,两只脚开始无法控制地抖动。
严松伟给他的望远镜,他全用来看严柏宗。他放大了望远镜,大到他可以清晰地看到他每一个部位,有时候是他熠熠生光的眼,有时候是他时而抿紧时而微笑的嘴巴,有时候是他下巴上的一滴汗,有时候是他握紧缰绳的手,或者是因为发力踩着马镫而绷紧的大腿。他在马背上那么潇洒,矫健的身姿优雅而野性,他骑着骏马在马场上奔腾,像是闯进他生命中的盖世英雄。
爱情都是什么时候降临的,说不清楚。可能是看到的第一眼,可能日久生情。爱情为什么会发生,说不清楚,可能是因为性,可能是因为情。
他从前或许只是欲,今后终于有了情。
第27章
祁良秦既然有了望远镜,可以明目张胆地看严柏宗,自然不会轻易放了这个机会。焦距调了调,视野挪了挪,等到严柏宗骑着马返程的时候,他就开始往他下半身看,往他不久后就要摸的地方看。
作为一本不正经的书,《男版潘金莲》很爱描写一些不可描述的部位,说一些不可描述的话。他自我安慰说,这不是他要看的,这是小说里的祁良秦要看的。祁良秦为什么要往不正经的地方看,自然是春心难耐。
其实关于严柏宗那方面的能力,压根不需要有任何的怀疑和试探。作为一个近乎完美的攻,严柏宗是“绅士的性格,种马的身体”,他像一棵松柏树,参天雄壮,笔直入云天,满是旺盛而盛大的生命力。而祁良秦也知道,他的某些部位也像参天大树一样雄壮挺拔,叫人膜拜。
同志似乎比女人更有生殖膜拜心理,尽管太大了未必是好事,但他们让然渴望一个叫他们看了就心生臣服的物件,感受雄性的力量。祁良秦以前懵懂无知,他在这方面的启蒙基本上都是从小说来的。他记得他刚开始看小说的时候,里头的攻动不动就二十厘米,导致有次他看到一个十八厘米的,还有一些失落感。
事情的转机是有一次他突然想知道所谓的十八厘米和二十厘米到底看起来具体是什么样子,于是他就量了量身边的几样东西。
正好他他刚正在喝一瓶塑料装的可口可乐,于是他就量了一下。
那瓶可口可乐正好就是十八厘米。
他有些惊呆了,盯着面前的可乐瓶子看。
他终于具体形象地知道了十八厘米到底是多长,从此以后,他看到十五以上的就心惊胆战了,而严柏宗作为完美攻,自然满足网上所谓的典型的完美男人标准的三个180:180mm,180cm,180㎡。
一场赛马跑下来,严氏两兄弟几乎并列第一,严松伟兴奋地朝他挥手,摘了头盔喊道:“怎么样?”
祁良秦站起来笑,比了个yes,他觉得自己现在简直是人渣一个。其实严松伟的骑术也非常好,绝不亚于严柏宗,有时候甚至可以赢了严柏宗。
但是怎么办,他眼里只有严柏宗。
他不敢再去看严柏宗,好像心里越是喜欢,眼睛越是躲避。他给严松伟递水,严松伟则递给了严柏宗,然后他又拿了一瓶,严松伟才拧开喝了。几个人都出了汗,骑马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大家伙去洗澡,天色已经到了傍晚,严松伟组织了烧烤。
初夏的夜晚,吃着烧烤,喝着啤酒,人生简直不能更如意。祁良秦靠在长椅上,手里拿着一瓶酒。
他喝不了白酒,却很能喝啤酒。这都是这些年工作场合中练出来的。他还记得刚大学毕业的时候,他一点酒都不能喝,有次喝多了一点,自己一个人回来,结果掏了半天,竟没有找到钥匙。
其实钥匙就在他外套里,但是他喝茫了,居然没有找到,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在门口睡了一夜。
幸而走廊里也不算冷,第二天他被邻居的说话声惊醒,睁开眼睛就看到开门出来的邻居吃惊地看着他。他赶紧爬起来,摸到钥匙开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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