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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历十六年,春。
劳伦斯从雪山堡出发,用了四五天的时间才到达庄园外面。
刚刚靠近庄园,疾风就首先闻到了劳伦斯的气味,从很远处跑了过来。
“汪呜~”
蹲下来都有一米六的黑色巨犬跑到了劳伦斯身前蹲下,用厚重的尾巴在附近的青草上不断地甩动着。
劳伦斯骑着的鸟蜥兽下意识的后退了,似乎是在害怕这个野兽。
劳伦斯很快从鸟蜥兽身上下来,鸟蜥兽没有了沉重的负担后,顿时轻松了很多。
“疾风,每次过来你都能第一个迎接我,很好。”劳伦斯摸了摸疾风的脑袋。
疾风高兴坏了,不断地叫着回应劳伦斯的抚摸。
劳伦斯收回了手,带着疾风还有身后的大部队一起朝着庄园走去。
疾风依然健康强壮,也有了一大群的后代。
但是和匹格一样,疾风的后代明显都不如疾风。
就算是吃喝都管够,体格也上不去。
体格只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都不如疾风聪明。
这些小狗主要作为通讯犬和军犬使用,也有几个听话老实的温顺小狗送到了修道院里当宠物,每天只要懒洋洋的晒太阳,会自己吃饭就可以了。
太过桀骜不驯又护食易怒的小狗,如果连疾风和庄园的训狗人都纠正不过来的话,就会死。
大狗们都知道这种事情,疾风也清楚。
不管是庄园还是星辰教会和星辰之国,都有一套生存法则。
不符合生存法则的,就会被淘汰,这个世界从来不是文明的,战争和斗争死亡才是常态。
劳伦斯给了疾风和它的后代足够多的仁慈,在庄园里的工作犬和宠物犬,不管是意外死亡还是正常病死,都能体面的埋进土里,而不是被剥皮吃掉。
有工作,也有休息,有足够多的食物,生病了也有人帮忙治病。
这里同时还是疾风的家。
身体里的远古狼王血统所带来的野性并没有让疾风回归自然。
它经常去森林里找吃的,那里没什么好的。
疾风去过很多地方,还是庄园这里更适合它。
庄园既是劳伦斯的领地,也是疾风的领地。
疾风负责为劳伦斯保护这片领地,换取自己和后代们在这里安逸的生活。
相比起族群,疾风反而更优先把自己看做是劳伦斯的狗,而不是一群狗的王。
因为给疾风食物和住处还有工作,甚至是给它提供母狗的都是劳伦斯,又不是它自己的那些整天吃喝乱叫的小狗。
尤其是在父亲道格死了之后,疾风对家的概念越来越稀薄,对那些体格比自己小很多的大狗小狗们也缺乏认同感。
只有在和劳伦斯见面时,疾风才能表现出一副快乐激动的模样。
劳伦斯并不理解疾风的世界,不明白这条狗是如何看待自己的。
带着疾风走到庄园前的山坡路段后,劳伦斯听到了鱼宝的叫声。
劳伦斯看向远处,在庄园门口的墙上看到了一个站墙头对着这边摇手打招呼的奇怪生物。
“鱼宝?”劳伦斯惊愕的看着那边,“它怎么长出来头发了?还是金色的?”
鱼宝本来就不怎么漂亮,今天穿着一件奇怪的黑色披风,身上还粘着乌鸦羽毛,身前穿着一个白色裙子,脑袋上还长出了金色的奇怪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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