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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派系(第1页)

距离永夜还有一个月的时间,一支五十多人的队伍来到了普米修镇。

劳伦斯很快带着德伦、萨丽尔和克哈兰、洛山达下山应对。

到达村口后发现这支商队并没有那么大的威胁。

这支商队由二十多个男人和三十多個女人组成,最引人注目的不是女人,而是商队里的大号驼鹿。

这些驼鹿比劳伦斯的驼鹿更大,是那只驼鹿的一倍半左右,身高一米八,身长一米九左右,体格粗壮,尤其是四个蹄子就像是长了毛的锤子一样。

和驼鹿相比,这种重型驼鹿的鹿角要小很多,只有普通的羊角大小。

重型驼鹿很难跑起来,正常奔跑的速度比人类短跑的速度都要慢,但是力气极大,平时负责耕种和拉货用。

看到这只商队使用的重型驼鹿,劳伦斯就知道这只商队肯定有一个有钱的贵族。

商队的头领很快走了过来,他穿着臃肿的冬装,身上的布料像是棉布,又像是丝绸。

劳伦斯还没有和对方打招呼,男人就主动说道:“很高兴见到您,强大的鸦羽先知。”

“我是来自南方诺森里王国的商人麦迪森,我的主人是一位睿智的学者,这一次我带着古语者家族的商品和礼物与您会面。”

劳伦斯高兴道:“欢迎你,远方的旅人。”

麦迪森没想到这位强大的巫师如此好说话,不过他却不敢有任何不敬之处。

巫师和凡人是两种生物,尤其是这些纯血巫师通常都非常难相处。

其中男巫最为严重。

“先知大人,听闻您喜欢年轻美丽的女人,这一次我带来了如此多的美人。”

麦迪森主动为劳伦斯介绍带来的商品。

劳伦斯对女人没有太大的兴趣,身边已经有足够多的美人陪伴了,不论是亲情还是爱情都没有关系,反正已经足够了。

而且女人太多的话,对男人来说是一种负担,尤其是一位想要做点事情的男人,更不应该把大量的时间浪费在这种事情上。

“很高兴外面的人能尊重我的喜好,不过我现在已经有了足够多的女人了。”

劳伦斯询问道:“除了女人之外,还有别的东西吗?”

麦迪森很快介绍起了其余的商品。

商队里的人都已经看到了附近那个恐怖的巨像,麦迪森可以肯定,上面有着巫术的痕迹!

一位能够召唤五十米高巨像的强大巫师!

现在麦迪森只想活着回去!

“这是东方苏曼群岛出产的丝绸,诺森里的贵族都喜欢丝绸做的长袜,穿起来非常舒服。”

“这是我们庄园种植的烟叶,用火烧起来吸入里面的烟气,会非常的舒服,还能够忘记疼痛。”

“这是南方里奥岛的香树皮,可以让肉汤变得更加好吃。”

劳伦斯看到这种棕色树皮,立刻反应过来是肉桂了。

桂皮这种东西就是桂树的树皮,也有其余的树皮,不过都统称一种。

桂皮既是药材也是香料,这种香料非常好用。

不过只有树皮的话,就算是克哈兰也没办法制造对应的桂树。

麦迪森很快又介绍了其余的商品。

“这是圣光珠,只要将它放在太阳下照射一阵子,晚上就可以发出很亮的光。”

劳伦斯仔细看过去,面前的是一个拳头大小的白色珠子。

“它的光能有多亮?”劳伦斯询问这个珠子的效果,已经想好了最适合的用处。

麦迪森解释道:“能够照亮三十米长的客厅,它的光非常耀眼,一般都是用来当灯塔的指引。”

“白天的光越强烈,它能释放的光就越强,教会的人喜欢把它放在教堂里持续接受烛光的洗礼。”

成为灵植夫的我被迫种田  我的钓鱼游戏同步了现实  画风崩坏和我宇智波有什么关系  蒲公英旅团的秘密庭院  人在吞噬,每月一个新天赋  佣兵与冒险家  玄学真千金摆摊后被大佬们团宠  运动医学,从太阳神医开始  不是吧,你自带炼丹炉修仙?  替身男友扶正记  怪物纪元:从幻塔挑战开始变强  重生明兰,这次不留遗憾!  宗门崛起:我是修仙界最持久的崽  特种兵之我能看见经验条  穿越后,我挂帅领兵镇山河  八零,谁说我媳妇是只狐狸精  我只是个驯兽师  从半岛摆摊卖水果开始  吟游诗人的我却转职为死亡咏者  仙子别怕,我是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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