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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感觉自己的体力正在快速流失,不敢再剧烈挣扎,任凭水流卷着自己,向下漂流。
这一漂,也不知过了多久,当刘秀恢复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被河水冲上了岸。
这里位于顺水的拐角,是一处浅滩,他慢慢抬起头,向四周环视,身后是河水,前方是树林。至于这里具体是什么地方,刘秀也不清楚。
他向岸上爬了爬,来到没有水的地方,仰面躺在地上,呼哧呼哧地喘息着,感觉自己浑身上下要被撕裂了似的。
他足足缓了两刻钟,感觉身体里又恢复些力气,这才慢慢把身上的甲胄卸掉,又将衣服脱掉。
他的掌心上有伤口,身上也有伤口,由于被河水长时间的浸泡,伤口没有结痂,还被泡得发白,皮肉外翻。
他忍着痛,从衣服里掏出金疮药,咬掉盖子,将里面的药沫倒在伤口上。
粘了药沫的伤口,就如同被火烧似的,剧烈的疼痛感,让刘秀眼前发黑,险些当场晕死过去。
刘秀随手抓住一根细木棍,死死咬在口中,这是防止自己把牙床咬裂。
第一次的剧痛过后,接下来,刘秀就几乎麻木了,将金疮药不断倒在自己身上的各处伤口。
刘秀咬着木棍,汗珠子顺着他的脸颊不断向下滴淌。等到他把自己能上药的伤口都上完药,整个人就如同虚脱了似的,瘫软在地上,只剩下喘气的力气。
不知过了多久,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刘秀缓缓张开眼睛,先是查看一番自己身上的伤口,一部分小的伤口已经开始结痂。
刘秀因为饮过金液的关系,伤口的愈合速度一向快过常人许多,如果不是被河水浸泡得太久,也不至于直到现在才结痂。
他重新给自己的伤口上了一遍药,然后将自己的袍子撕下几条,将伤口一一包扎起来。
他正包裹着自己的伤口,忽听树林中传出沙沙的声响。刘秀身子一震,第一时间把自己的赤霄剑拿起,拔剑出鞘,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树林。
等他看清楚从树林中走出来的是什么后,心中禁不住暗叹口气,真是漏屋偏逢连夜雨啊!原来从树林中走出来的是一头两米多长的黑熊瞎子。
这里是右北平郡,放到现代,都已经包括辽宁的一部分了,说这里是东北,也并不过分。这头大黑熊瞎子,从树林里走出来的时候,如同一座黑色的小山。
看到这头畜生,刘秀也只能在心里感叹一句,自己真是时运不济啊!
熊的嗅觉十分敏锐,差不多是猎狗的七倍,方圆一里之内的血腥味,它都能嗅得到。熊的听觉更敏锐,能听得到三百步开外的脚步声。
可以说熊就是天生的丛林杀手。
此时刘秀碰上的这头黑熊瞎子,显然是被刘秀身上的血腥味吸引过来的。
熊在向他走过去时,一对圆圆的黑眼珠死死盯着他,与此同时,透明的液体顺着熊的嘴角不断滴淌下来。
刘秀深吸口气,强打精神,以赤霄剑支地,慢慢站起身形。
他弯着腰身,盯着一步步走来的黑熊,说道:“如果你不吃我,我们还可以相互配合,在山中共同捕捉猎物,可你要吃我,我就只能和你拼命,这样,对你对我都没好处!”
如果对面来的是个人,或许还能觉得刘秀的话有几分道理,可惜,现在他面对的是一头熊,不懂人语的畜生。黑熊没有放缓脚步,依旧是一步步地向刘秀逼近。
等到一人一熊之间的距离只有七八步远,黑熊嗷的咆哮一声,四只爪子一同刨地,向刘秀直冲过去。
刘秀强忍着身上的疼痛,向旁闪躲。
呼!一股腥风,从他身边呼啸而过,与此同时,他感觉自己的肩头火辣辣的疼痛,扭头一看,原来肩头的皮肉被黑熊的利爪划开一条口子。
伤口并不深,但却疼得厉害。野兽的爪子上,全都是细菌,被野兽的爪子抓伤,滋味绝对不好受。
熊不吃死的猎物,这种说法并不可信,当熊饿极了的时候,别说是死的猎物,即便是腐烂的猎物,它都能啃食个干净。
一击未能杀死猎物,黑熊愤怒地咆哮,扭转回头,再次向刘秀冲过来。刚才吃了亏,这次刘秀闪躲得更快,身子贴着地面,向旁翻滚。
黑熊一连攻击他好几次,都被刘秀闪躲开,这激发起了黑熊的兽性,它在刘秀的面前站起,两米多长的体型立在那里,真仿佛一尊铁塔似的。
这回不等黑熊发起进攻,刘秀主动向黑熊冲了过去。黑熊本能反应的一爪横扫向他。刘秀向下低身,黑熊锋利的爪子没有扫在他的脑袋上,贴着他的头皮掠过。
刘秀躲避开黑熊的攻击,人也顺势近了黑熊的身,手中剑借着惯性,狠狠向前刺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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